农新城平台资产品销售模式 新城娱乐线路测速!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资产品销售模式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化肥企业原有的营销模式较为低下,总体水平较低,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业和农村,盈利水平有限,在农业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这种营销模式已经不适应化肥企业的发展需求。笔者在研究化肥企业营销模式过程中,深入农村地区以及化肥企业当中实地调查,找出当前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注重农资流通中的问题,从而创新性的提出了应当在化肥企业营销中加入“互联网+农化服务”的理念,让互联网带动化肥企业的盈利,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这也是我国最早的农资分销商,在化肥公司销售方面占据主要地位,特点是:资金充足,渠道稳定,产品类型非常稳定,总体是一个稳定而常态的化肥销售渠道。
涵盖了早期农资分销商中的骨干以及下游个体户,他们资金积累较多,具有资源优势,能够开发出较好的市场销售空间,因此,也是化肥企业重要的销售渠道。
这类群体包括化肥和农药等农资企业从业者,他们手中的上游资源丰富,对于农资行业了解较为深入,熟悉行业和产品,在市场中具有很强的产品鉴别能力和分析竞争市场的能力。
这类群体属于是外延性的农业相关从业者,他们具有多样化的市场联系性,能够与政府部门或者终端销售市场具有很强的联系性,具备较好的市场开发能力。
这种电商平台综合性强,知名度高,农资电商的加入,能够具有更好的宣传力度,主要有: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
属于专业化电商平台,主要针对的是农资领域,面对的客户选择也非常具有针对性,能够让客户在这类电商平台上货比三家,让企业展示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农资产品,服务类型等,包括有云农村和农一网等。
这是一种只针对农村的综合性电商服务平台,特点是包括多样化的农资产品类型,只要是与农资相关的各种产品都可以在这类网站上进行销售,其局限性在于只针对农村地区,甚至是区域性网站,例如:点豆网和农资哈哈送网等。
这是一种农资服务提供型的综合性网站类型,涵盖了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以及平台服务等,提供的内容是免费移动信息服务终端等,其特点是能够吸引更多客户参与其中,让农民用户能够获取更好的农资服务体验,其主要代表网站是:农管家和191农资人等。
在农资销售中,还存在很多其他的影响模式,包括,零售和批发等模式,分散于乡镇,农村或者h城当中,种类多,数量多,分布广而分散,管理上难度大,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资企业为推动农资产品的销量提升,他们往往将产品批发销售到各地的经销网点,而各销售网点又往下继续发展,甚至发展好几层销售关系,这就造成了管理混乱的局面。
虽然国家在管理农资产品方面,已经设定了很多的标准要求,但是,在具体的农村农资市场当中,由于管理难度大,范围广,市场混乱,一些企业开始钻市场的空子,出现了一物多名,一药多名的不良现象,让整个农资市场与目混杂,管理混乱。
很多农资商品由于农民的鉴别能力不强,产生了同样产品在销售中差价很大的情况,出现了严重的销售差异,缺乏充分的监管。
这主要表现在偏远农村地区,销售农资产品的渠道不够规范,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为一些投机经营者提供了机会,销售农资产品的渠道和方式较多,甚至任何人都可以进行农资产品销售。
各种农资产品广告多样化,主要是存在虚假夸大的现象,最终农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这给农资市场的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目前,电商与农资的结合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在一些地区的发展融合中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优势在于:中间环节少,流通成本低,符合商品流通规律,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农资赊账问题较为严重,这不仅体现在传统农资市场,在农资电商市场中也面临着同样的难题,由于一些农户习惯于赊账购买农资,收账成为销售经营点所面临的难题,这给农资电商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应当找出新的办法进行解决。
由于农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购物习惯多来自于传统的农资市场购买,网络农资市场属于新兴事物,农民对其还不够了解,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宣传,让农民能够正确的认识农资网购,并接受这一农资购买形式,从而发展农资电商的客户资源。
对比来说,传统农资市场销售网络和价格体系较为完善,中间渠道和环节较多,而电商农资的中间环节少,价格低,这对于传统农资市场形成了极大的冲击,如果农资电商广泛发展,那么,传统农资市场的销售将急剧下滑,甚至无法继续生存。
由于农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还需要技术支持,那么,一站式的服务将带给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这也就意味着销售网点的优势较为明显,而农资电商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引导和沟通,做好线上线下的网络服务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农民。
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全面深入的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对于农资产品的销售来说,能够与互联网相互融合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如何打造更好的农资电商销售模式也是亟需探索和研究的重要问题。在发展农资产品电商模式方面,应当找准市场突破点,逐步推进,让市场逐步打开,给农民接受电商模式的时间和适应的过程,从而最终带动农资电商的全面发展。由于缺乏经验和相应的引导,目前的一些服务型农资电商发展效果并不理想,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其能够更长远的发展。笔者的观点是:“互联网+农化服务”这种新型化肥企业营销思路对于农资电商的发展具有较好的引导性,如何将其充分融合到r资电商模式当中,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其多样化的功能。
示范项目展示功能。平台展示方面需要能够展示出更多的示范项目,让农民真实的看到效果,在线下组织相关的实地考察和餐馆活动,从而带动线上活动的发展。
要有解决方案提供功能。由于农资市场管理混乱,农产品同质化严重,这在农资电商发展方面,还需要强化企业的差异化竞争优势,突出自身核心竞争力,让农民对于产品有更好的认知,从而建立和强化农资产品品牌,最终带动农资产品的销售,促进农资企业收益上涨。
快速准确的响应功能。对于农产品来说,在具体应用方面存在一定的作物种植周期问题,针对周期中出现的多方面问题进行及时预防或者响应,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强化农民对于农资电商的深入认知,例如:农作物病虫害问题,电商平台可以建立响应机制,为农民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因此,农资电商平台需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为农民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及时的服务,从而提升农民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农资电商模式是农资产品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其优势在于:中间环节少,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专业化,那么,在进行这一模式的推广应用过程中,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电商模式能够吸引农民,带动农民参与其中。“互联网+农化服务”营销模式是我国农资市场的重要目标,能够有效打破传统农资市场的禁锢,解决更多的农资市场问题,从而促进农资市场有序管理,让化肥企业能够实现升级,更进一步发展。
泰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沿岸,南北间距150多公里,南部沿江地区,中部多沙地区,北部为里下河地区,土地总面积5797平方公里。农业耕地近500万亩,只占农业用地的55%,作物种植主要有水稻约300万亩,小麦300多万亩,油菜50多万亩,大、元麦10多万亩,对于农资产品的需求量相当可观,且品种需求相对单一,集中。
广大农民是农资产品的主要消费者,地处广大农村,消费人口众多,散居在不同的地域,消费基本以户为单位,每户人家只有1到几亩地不等,每家每户根据自己对未来的估计和需求种植作出消费决定,这些特点是其他任何产品所不具有的。泰州地区现在农资产品的营销依然停留在传统的销售模式上,各市、区、县以一至两家主要批发商集中组织货源,分两条主渠道——农业推广部门和供销部门分销,再由乡村为终端供应到农民手中。长期的市场经济行为对农民的消费习惯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买方市场的形成加剧了营销渠道的竞争程度;供销社体系农村阵营的逐渐瓦解,生产企业参与流通,民营企业、个体户日趋活跃,交通、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共同促进了以县级或乡镇为中心的农资交易市场的形成,改变了农资竞争的格局和农资流通渠道的固有模式,渠道零售终端在农资流通体系中的作用日渐明显。
农资是与农业生产和再生产有关,包括农药、化肥、种子、小型农机具、农膜、饲料等六大类在内的农用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多、占地大、不易陈列码放、技术含量高、季节性强、地域性强、售后服务困难、产地不一等特点。但农业市场非常庞大,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和发展规律。农作物生长有着极强的季节性,这是自然条件决定的。尽管反季节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仍然不能代表整个农业生产情况。不同季节有完全不同的作物种类,因此病虫害发生也有着极强的季节性,对土肥条件的要求也根据生长期的不同而不同。这些导致了农资产品购买的集中性,而且往往购买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过了这个季节只有等待来年。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低,而且农资使用的技术性要求又比较高,仅凭阅读使用说明和产品标签是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需求的,因为毕竟这些资料不能涵盖农业技术的方方面面。所以农资,尤其新型农资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推广期。而且在农资的使用中,如使用不当,不仅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甚至可能对农作物本身造成危害,造成使用者经济上更大的损失。全泰州市有一定规模的农资批发网点就有20多家,另售网点有300多处,虽然农民购买农资比较方便,但对所购买的产品性能,使用方法都缺乏了解,只听销售商的推荐,得不到具体的技术指导,从而出现操作失误,农民蒙受损失。
农产品价格影响的是农民对来年市场价格预期和信心,从而影响本年度的投资力度。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农民更倾向于在经济作物上加大投入,比如,烟草、药材、茶树、花卉、草坪、蔬菜等作物,而对非经济作物则限制投入,如玉米、稻谷、大豆等。 由于分销网络是以个体经营户为主,产品的价格竞争仍然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为了追求扩大市场,降价促销是一些农资生产商的主要手段,为了降低产品成本,一些生产商不得不使用减低含量,或以次充好手段或零售商减量销售,而使其销售的产品不能正常发挥效能,甚至引起负面影响。农资行业做市场的老三篇是:广告开路,铺货赠物,价格绝杀。营销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铺货、收款和喝酒。农资企业大多在风雨飘摇中生存,年头好时,撞大运似的赚一点,怎么赚的,不知道!年头不好,运气差时就亏一些,如何亏的,不管它!企业的业绩全凭运气决定,很少有运作的成分。而且低水平的价格战及风险极大的盲目铺货,打得小企业散架,大的也摇摇欲坠,行业水平的跃进得不到成本的支撑。
除了靖江、姜堰两市供种相对统一,品种相对单一,其他县市区种子市场就相对放开,供货渠道复杂,供应品种比较混乱,售后服务也参差不齐,每年都会出现因为种子质量出现问题形成一些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存在。农村因为地处偏僻,交通、通信相对落后,限制了市场信息的流通,导致大量的市场信息无法到达农们手中、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消费,从而使农民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知之甚少,使用成本增加。农资产品的消费效果和其他产品不一样,在使用后的很长时间内才能看到效果,而且深受气候条件的影响。气候变化直接影响作物生长,病虫害的发生,农作物对水肥的需求。农民不可能在无水可浇灌的千旱天气中施肥,因而对肥料的需求降为最低;在雨季不会想到去使用杀虫剂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农资产品的需求量,难以定量估计来年市场的需求。
集结化,随着泰州地区经济开发工业企业的迅速壮大,农民大多弃农从商,从而使大量的可耕土地闲置,大面积的良田流转开发养殖业,或由有能力的种田大户大面积耕种,从而使农资产品的采购与使用发生变化,从一家一户的独立采购使用,到种田大户的批量采购,甚至集中使用,从而降低农资产品采购成本下降,提高种田的经济效益。
近几年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农资批量采购的社会团体,如各类农民协会、农民经纪人、蔬菜公司、运输大户、个人等,他们一般绕过经销商,直接从生产厂家购买农资产品,具有很强的采购谈判力,规模较大者甚至可以和批发商相比;另外,中国邮政、农村信用社和一些货运公司相继开展了农资第三方物流业务,等等。这类组织在农业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越是农业发达的地区,越具有生命力,往往这二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共同促进了农村市场的繁荣局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会+农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最基本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为农资流通所利用,是由于这种模式能够直接将松散的农民联系起来抵抗市场经济的冲击,加强和农民的频繁接触,而且运作成本低,农民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自己需要的农资产品和以保护价格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同时能够便利地得到农业技术方面的服务。这种新型运作模式,因为经营范围涉足某一地区的涉农产业链,农民从中可以获得实惠,从而有力地冲击了传统营销渠道的运作,受到越来越多的农资厂家的关注。
农民从产品需求逐步转向服务需求。连锁经营要实行统一标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宣传、指导,统一配货,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售后服务。不但要产品连锁经营,技术服务也要连锁经营,要把农资产品经营提升到像一些食品连锁经营,品牌化、产权化、服务化。
农资产品直销摆脱了经销商的中间利润分成,直接让利于终端客户,让利于农民。不但把产品直接销售到农民手中,还要把服务送到田头。
这些渠道成员和业务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农资渠道的结构,客观上要求农资渠道进行相应调整。
农资的价格对购买农资的农民影响越来越少了,因为消费者注重的是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内在品质和有无高效益等方面。对于品质好、有信誉的农资,农民还是愿意出高价购买的。高价位的农药和化肥销售量并不一定因价格因素而减少,相反有时候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目前,很多国外公司高品质、高价位的农资产品打入了国内经销商的门店和大众市场,便是很好的证明。
面对农资市场供应渠道多、门类复杂的现实,农民需要了解农药、化肥、植物激素等方面的产销及发展趋势,一个好的产品或品种的投放,不能只是把经销商召集在一起,租个会场,由推广人员讲一下产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由经销商组织推广。这种传统的推广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资市场的需求。要想成功推广一个产品,必须要让产品的直接使用者知道产品的特点、性能和科学的使用方法,让他们在认知中使用,在使用中总结推广。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有强大的宣传支撑,广告宣传是主要手段,可以通过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等媒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反复进行宣传,让大家一看到广告就知道是什么产品,是干什么用的,性能如何,就像一听到海飞丝就知道能去头皮屑。另外,还要召开农民会,组织科技下乡,田间示范等。
品牌的效应历来是推动产品销售的主要因素,一个好的品牌,代表着好的质量、好的服务。农资品牌也是如此,特别是农资市场放开以后,无论是注重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一些老的、质量过硬的品牌的农资销售量还是占优势的。目前,生产商的广告宣传渠道主要为杂志、报纸,大多数农资经销商在广告方面的花费都很少,以种子为例一般为销售额的 3%左右。调查表明,销售种子的经销商广告做得越频繁,销售量增长越多;种子广告费用超过销售额 5%的经销商,增长率是最高的;通过直接邮寄或在杂志、报纸上刊登广告的企业销售额高于平均水平;在广告中强调售后服务的经销商,销售量增长是其他强调种子价格信息等的两倍。在广告中强调售后服务,尤其能满足消费者心理的需要,他们最担心的是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理赔找不上门。因此,有远见的农资企业应将目标定位于生产高质量品牌产品,而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的主要是名特优新品种。近年来,一些外国的农资进入中国,相对国内的农资产品来说,其产品功效都大大超过国内产品,从而占领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但也有某些国外知名品牌的农资产品,由于对市场没有做好充分的适应性示范试验,其功效相当于国内产品也相差无几,但它的价格相对国内同类产品要高得多,从而销售量会大幅度下降。我们所以在推广农资产品时,既要注重品牌,更要注重产品的功效,才能提高农资产品的销售量。
农民作为主要的消费对象,逐渐成为营销渠道的核心,相应地渠道竞争重心也向终端下移。渠道重心下移的主要表现是渠道结构的扁平化、渠道长度变短、渠道中间环节削减,如原来的省级经销商或地区级经销商逐渐失去市场竞争力和市场掌控能力,被市场淘汰为县级经销商。这种营销结构的变化能够帮助生产企业迅速铺货,迅速占领市场,并加强了营销的针对性,从而使生产企业更主动、更全面地控制市场和开发市场。渠道扁平化作为一种销售模式,简化了销售过程,缩减了销售成本,使企业和经销商有了较大的利润空间。但扁平化并非是简单地减少哪一个销售环节,而是要对原有的供应链进行优化,剔除供应链中没有增值的环节,提高渠道运作的效率,在厂、商、用户间构筑一个完整、有机、高效的网络体系,使成千上万的用户通过这个网络同厂家、商家进行信息的交流和互动。由于农村青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资使用者大多文化素质较低,而农资时农业技术的载体,使用要求高,劳动强度大,这就要求农资经营者不断创新服务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农资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优质服务,如产品示范观摩、电话预约送货上门、提供代劳服务等等,在优质服务中求发展。
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大都通过直销渠道到达到消费者手中。这有利于农产品的快速流通,也符合农产品的产品特性。反观我国的农产品销售渠道,虽然渠道类型多样化,但占主导地位的却是长渠道模式。长渠道模式延长了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抬升了农产品的价格,既不利于农产品流通,也不利于建立农产品安全保障机制。因此,有对我国农产品现有的销售渠道进行革新的必要。目前我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模式,归结起来具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这种渠道模式是指农民将生产的农产品拿到集市上直接销售给了消费者,是最典型的直销模式。买卖双方对市场信息都不甚了解,但由于没有中间环节介入而形成加价,双方能够通过讨价还价以彼此满意的价格直接达成交易。但是,这种渠道直销形式主要存在于城市的郊区以及乡镇之中,具体销售地点发生在路边、田间、农舍以及农村集贸市场等地。从达成的交易总量来看也非常的低,约占农产品销售总量的10%左右,远不是我国农产品现在的主要销售渠道模式。因为,农民不会把销售看作是自己的职业,农民的主要精力在生产上,生产与销售都具有季节性,所以农民不会寻求在集市中拥有自己固定的摊位。在集市中长期拥有固定摊位的一般是专门从事农产品零售的摊贩。
这种方式一般是由农民自行将产品运输到零售市场销售给零售商,或是零售商直接找农民收购农产品,然后运输到城镇集贸市场出售给消费者。现在这种由生产方绕过一些渠道的中间环节,直接向零售终端供货的模式,也被视为一种直销,称为“通路直销”。在这一渠道中的零售商既包括分散的个体摊贩,也包括连锁超市,但就农产品的通路直销而言,其所指的零售终端主要是连锁超市,因为连锁超市可以和农民形成较为固定的供需关系。国家商务部近年来致力于在全国大力推进“农超对接”政策,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比如山西寿阳县景尚乡与山姆士超市成功实现“农超对接”, 把景尚乡的蔬菜产业推向了现代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下一步还将向养殖业发展。
超市成为农产品零售终端,会对产品进行一些简单的分类和包装甚至加工,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但是,目前通路直销的规模仍然很小,只占总销量的15%。另外,零售商因为直接面对市场,对市场信息的把握更全面和直接,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农民的利益易受损害。
由于农产品的种类繁多,不同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也有所不同。对于粮油类初级农产品,农民一般是卖给国家和加工企业。而对于果蔬类农产品,农民的销售渠道之一是卖给批发商。比如,在全国几乎各个大中小城市,都存在有大宗农产品批发交易的市场。在批发市场上,批发商大量收购农产品,然后转卖给本地零售商,或者是转卖到外地。这种渠道模式仍然存在生产者和批发商之间明显地信息不对称,农民的利益易受侵害。比如山东省青州市农民用大棚生产的黄瓜,运到寿光批发市场以每公斤5角钱左右的价格出售给批发商,而批发商却能够以每公斤1.00-1.30元价格批发给北京集贸市场的零售摊贩,零售摊贩则以每公斤2.20-2.8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据此推算,每公斤黄瓜的零售价格中,生产者即农民对外的售价仅占17.9%-22.7%,零售价相当于产地农民出售价的4.4倍至5.6倍,所以农产品卖难买贵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造成的。
批发商除了在产品批发交易的市场采购部分农产品外,还会与农产品生产大户,或者与农村合作社直接联系采购农产品。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在农产品销售环节,合作社与农民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主要承担集聚农民分散生产的产品,并承担与批发商谈判价格及收款等职责,这比农民单独去面对批发商更具有谈判优势。批发商所采购的农产品,除转卖给本地零售商以外,大部分会通过长途运输转卖给外地的批发商,农产品在这种渠道中经历的流通环节就更多了。此外,产地批发商大量向农民采购,虽然能够获得价格上的较大优惠,但经过长途运输,再加上农产品途中变质损失的成本,以及中间环节的层层加价,农产品达到消费者手里时,往往价格就变得很高了。比如四川省西昌市是全国著名的“洋葱之乡”。 农村合作社代替生产农户同批发商接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同批发商讨价还价的能力。在正常年份,红皮洋葱通过合作社可以以每公斤0.8左右的价格销售给批发商,但通过产销两地的批发商销售到更远的外省市场,零售价则可达到每公斤3.8元。
在我国, 70%以上的农产品会经过批发市场交易,在大中城市中,这一比例甚至超过80%。这说明我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是以较长的渠道模式为主。销售渠道长是因为中间环节多,存在于各环节的中间商都有着各自切身的经济利益,中间商冒着一定的市场风险,在渠道中从事农产品流通,必然要求通过加价销售获得利润上的回报,对于在流通中所产生的物流成本、物流损耗以及税费也需要通过加价销售,转嫁给下一个环节。销售渠道越长,这样的加价环节就越多。当农产品通过层层加价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其价格比起刚进入销售渠道时就已经成倍地增长了。2010年,山东省苍山县农民生产的萝卜,卖给产地批发商的价格是0.4元/公斤,产地批发商将萝卜运到上海江桥批发市场以1.2元/公斤的批发价转卖给销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再将这批萝卜运到浦东新区高行蔬菜批发市场以1.5元/公斤转卖给零售商,而零售商则将萝卜运到浦东新区居家桥路上的博山蔬菜市场以4.0元/公斤的价格对消费者零售。通过层层加价之后,这一价格已经是产地农民销售价的十倍了。
销售渠道链接生产与消费两个端点,渠道中间环节承载传递和交换供需信息的职能。因此,中间商相对于农民和消费者而言,拥有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这就为中间商控制渠道、垄断市场提供了条件。农产品销售渠道过长,会造成农产品实体、资金与信息等要素流动的错位与滞后,当农产品供需以及价格信号无法同步反应市场状况,且难以快速传递到生产与消费的端点,就为中间环节的商品存量控制与价格操纵提供了可能。2010年7-8月,全国生姜价格竟然连涨33天,累计涨幅18.2%,在主产地山东省安丘市更是出现了生姜三天上涨50%的大行情,最高达到12元/公斤。生姜价格疯涨的背后,主要原因是中间商及其主导下的社会游资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进行投机,“炒姜团”大肆炒作,囤积居奇的结果。然而这样的价格并不是市场真实供需状况的反映,炒作出的离奇价格,最终会误导农民盲目
扩产,导致来年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暴跌。2011年安丘市的生姜价格已经跌倒了0.7元/公斤,跌破了成本价,农民一亩地净赔三千元,即使这样低的价格农民也很难把大部分的姜销售出去,造成农民的季节产品大量积压。可见,由于销售渠道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垄断或投机,会使渠道两端的农民和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尤其是农民,往往在农产品涨价时收益最少,而降价时却要承担绝大部分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我国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损失严重。据统计,我国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上的损失率高达25%-30%,导致部分农产品成为无效供给。而发达国家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损耗率只有1%-5%,这是一个惊人的差距。这一差距的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销售渠道短化,冷链物流系统发达。而我国不仅在冷链物流系统上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而且以长渠道为主的农产品分销模式更是增加了流通环节和流通时间,造成惊人的流通环节损也就难免了。
在农产品现有的各种销售渠道中,除了在个别渠道的零售环节,如零售摊点按消费者的要求对农产品进行一些初加工,超市也会对一些农产品进行清洗、切割、包装以外,在其他大多数渠道环节中所流通的多为初级农产品。其中,尤其是农民在销售农产品时,极少考虑先对初级农产品进行一些适当加工,以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达到增收的目的。这不能单纯归结于农民的销售观念落后,还应归咎于农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偏长,物流设施又普遍落后。诸如像蔬菜一类的农产品在加工之后,若保存不当,其保质期反而会缩短,以至于中间商更愿意向农民采购初级农产品。
近年不时发现含有有毒化学成分的农产品流通到市场上的情况。比如在福建古田县,从某批发商手里查获的35吨用工业柠檬酸泡制的可致癌金针菇;浙江温州从某零售商手里查获的加过亚硫酸盐的土豆和芋头。个别批发商和零售商违法使用化学制剂,是为了延长农产品保质期,或者为了提升农产品的卖相。而他们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正是由于农产品一经销售出去,就很难再追溯到他们的责任。然而,造成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并非只有个别中间商,部分农民也会造成农产品安全问题。2010年海南产豇豆在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市场连续三次被检测出含有禁用农药,长沙市马王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发现10吨海南豇豆有毒,广州江南批发市场在封存的10余吨豇豆中检验出近半有毒,前后在全国有多达11个城市检测出海南豇豆农药残留超标。如此大范围和大量地发现毒豇豆流入市场,却只能追溯到其产地在海南省陵水县,是由于当地部分农民在生产时违规使用了剧毒农药所致,然而无法查到这些毒豇豆的具体生产农户,当然也就无法对其进行处理,这就容易使得类似情况难以得到全面遏制。
当然, 有害农产品的出现,也会极大地打击消费者的信心,使大多数守法的农民和中间商受到牵连,不得不低价销售,甚至低价也难以销售出去,最终使得农民蒙受惨痛损失。
发达国家农产品零售的主渠道是连锁经营的超市,譬如,美国近80%的农产品是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达各地的连锁超市,这就是通路“直销” 的方式。美国的农产品之所以能够采用通路“直销”这种渠道模式,一是因为美国的农产品生产在地域上比较集中,并且农产品产量很高;二是由于美国具有发达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做保证,从而具有了“大市场大流通”的特点,为缩短渠道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创造了条件。
考虑到连锁经营的超市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渠道作用日益突出,通过连锁超市实现农产品直销的途径不容忽视。我国农村的生产比较分散,农村合作社或种植户在生产规模上无法同美国的农场主相比,物流系统尤其是冷链物流系统也远不如美国发达。所以,现阶段尚且难以像美国一样大规模采用通路“直销”的方式,将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连锁超市。但山西寿阳县的成功经验说明,农产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农超对接”, 就近实现通路“直销”是完全可行的一条途径。此外,大型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可以考虑通过租赁连锁超市的货架,直接将农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当然,这需要所提供的农产品事先要按超市的要求进行一定的加工,并且,在质量上要符合国家的标准。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也有利于对农产品质量的全面监控。
在日本有大约一万家以上的农产品直销店,这些直销店对加入供货的农户采取会员制,直销店按规模分别有着几百到一千左右的会员。在农产品的销售上,采取农户自行包装,自由定价,委托直销店代销的形式,直销店按销售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直销店最大的卖点就是绝对保证产品的新鲜。当日无法卖完的产品,晚上由供货农户撤柜回收处理。另外,在产品的安全责任方面,直销店会对产品进行品质安全检验,并且在各农户的产品上印有生产人姓名、电话,以加大农户对产品的生产责任心。直销店在日本农产品的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全年销售总额超过6000亿日元,相当于日本东北三县的农业生产总额。
在我国,可以考虑由农户通过农村合作社,在城市建立农产品直销店。具体来说,就是由农村合作社组织,由农户集资在城市租用店面,并在农户中选取善于经营者,组成店面的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农产品的直销。各农户根据店面的要求,负责提供符合市场要求的农产品。为区分各农户的产品,以及满足各户自行定价的要求,应由各户在自行加工、包装之后,附上各户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农产品销售之后,店面上除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销售人员工资和店面的日常经营费用外,将销售收入交给提供产品的农户。对于没有卖完的农产品也由农户自行收回处理。在种直销店不仅能够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尤其还能解决中小合作社和散户农家的产品由于大超市和大卖场等主流零售销售渠道因“门槛”过高而进入不了的问题。
在美国、加拿大、西欧、日本和韩国,都有不少的消费者合作社。以日本为例,其消费者合作社以班为单位,由若干个班组成,每个班有四至十个家庭会员。消费者合作社以“共同购买”的形式运作,即是集结会员的购买力量,与指定生产者合作,购入生活必需品。会员集体定期订购生活产品如粮食、蔬菜和日用品等等。产品从生产者那里运到合作社后,合作社便把产品直接送往各“班长”,再由班员自行分配。消费者合作社与农户的农村合作社之间的对接,能够使买卖双方超越一般的市场买卖关系,建立相互支持的合作关系。消费者合作社的会员经常有机会与农户接触,可直接把消费诉求反映给农户,使农户把握市场信息,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消费者合作社的会员所买到每一袋米,甚至一棵菜,不仅都附有农民的名字,还会有农民在种植过程中有否使用农药的说明。至于农产品的交易价格,是由消费者合作社和农民共同商定的。这样的合作过程,由于免除了中间环节,既可让消费者对自己所用或所食用产品有充分了解,又能使农民取得更为满意的价钱。另外,消费合
我国长期以来就有着更为完善的城市基层组织,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等。通过这些城市基层组织,发起成立街道性的或者社区性的消费者合作社是完全可行的。消费者合作社一旦成立,即可与农村生产合作社达成对接,建立互助合作的直销关系。此举不仅可以解决居民上班时间与购物时间矛盾的问题,也能使居民得到质量较为放心的农产品。另外,大型企业、学校、饭店由于采购量大,且需求稳定,农村合作社亦可直接与之签订农产品销售合同,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这种方式也叫订单直销。
通过游客观光带动农产品就地销售,这种观光直销中包括农舍交易、采摘直销、路边或地头销售等多种具体形式。当然,吸引游客到农村观光的前提是当地要具备观光的资源,但如果把观光的资源单纯理解为当地的风景名胜等特殊的自然资源,那是狭隘的,也是大多数农村所不具备的。要善于利用农村一般的自然资源。比如,从1993年起,日本开始推进绿色观光农业,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改变单一农业结构的基础上,通过规划、设计把自然环境、民俗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艺展示等结合在一起,强调市民的参与,使城市居民充分享受自然、人文与农业艺术带来的情趣,内容包括:集会、庙会、农林水产业庆祝活动、农产品直销活动、农业生产体验活动,与农民接触和交往,观赏接触大自然、学生农业实习体验等。绿色观光被创意性地定义为“在郁郁葱葱的农山渔村,与当地的自然、文化和居民进行交流的一种滞留闲暇活动”,并成为了日本国民生活的一种新方式,也有力地带动了农产品的直销。
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系统就是将电子商务,农产品交易和农资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为人们在线进行农产品交易提供了虚拟网络环境和保障农产品电子商务顺利运营的管理环境。在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其子平台下,涉农企业、商家、农户可以以较低成本来进行自己的农产品交易活动。
(1)降低管理成本和物流成本。农产品电子商务通过网络手段减少了纸张等文具的消耗,节约了成本,更加环保。
大量的农产品积压在仓库,将会延长农业企业资金的周转周期和仓库的有效利用率的降低,利用电商平台可以将这一状况得到极大地改善。降低库存量将会为农资企业节约原材料供应费、物流费用、仓储费以及管理费等费用,特别是各项物价飞速上涨,更可以为农业企业降低不少的成本。
虽然农业企业需要增加一定的投入(如,域名费,购买软件、硬件系统以及系统软硬件维护费用等费用)用来从事电子商务,但是使用农业电子商务进行贸易和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比起来,成本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降低。农产品在网上进行降价促销,不仅可以消减一定的媒介传播费用而且必将增大销售业绩。同时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在农产品交易平台上进行农产品交易,从而实现更方便、更快捷的目标。
通过农业电子商务化,能够使交易的卖方及时回收农产品的钱款,从而减少资金的沉默成本,提高资金的周转率。时效效益与现金流、利息、回收时间的长短等因素密切相关。
对现行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京东)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研究,了解了系统需求和对系统分析、设计等重要基础工作。同时对附近的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系统调研主要采用的是:
1. 直接向农户下发农资消息,通过向农户下发农资消息,了解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和一定区域内农户农产品的区别和农产品的价格走势。因此,及时向农户下发涉农消息是十分有必要的。
2. 对附近的农产品加工商索要对农户有用的消息,以此来了解涉农企业的某些时段农产品需求和销售的农产品信息以及其目前消息的渠道。
通过调研环节,初步议定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系统应该具有哪些功能、满足哪些需求、使用什么硬件软件环境。
在该系统的设计中,始终贯彻以农户为主企业为辅的策略,从而在系统中能够结合这种策略对农户的农产品进行销售和向他们发送农产品信息,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进行生产生活。本系统将电子商务平台涉农信息的有效整合,为农户提供从生产到销售的指导和导向,还为他们销售提供平台,解决销售难,价格低廉的问题。同时该系统也应满足企业信息的需求,宣传企业文化、展示农产品,加强涉农企业与农户的合作。
由于它是一个交易与信息集成平台,所以系统的整体系统响应时间、整体系统性能和故障切换能力应达到或高于以下要求:
1. 稳定性。满足10000个用户的访问压力下的正常访问,保证多个买家在线,支付时,系统不会因为超负载而崩溃或者系统出错。
2. 实时性。对外部事件(比如订单)做事及时响应,虽然无法预知事件何时到达,但是系统必须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在严格的时间内做出响应(系统响应Response Time),即使在峰值负载的时候也应如此。
3. 安全性。保证系统不因外界的攻击而崩溃,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关注外部环境的恶意攻击,减少应用开发者的重复劳动。还应该为系统提供安全的访问管理机制,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操作。
企业,顾客,农户可以注册成为系统卖家或者卖家,通过登录来销售或者购买农产品;顾客可以检索所需商品信息、了解特价农产品信息;企业可以向平台添加企业信息和其农产品信息;农户可以查阅农资信息、获取农资资料;消费者可以管理购物车(添加商品或删除选购商品以及在线下订单等);顾客可以反映自己的意见或者留言;商品管理员对商品以及特价商品进行管理(添加、删除、修改商品);订单管理员能够查看订单,按照订单进行发货、缺货补货操作;会员管理员可以查看顾客的反馈信息及具体的处理情况;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用户的新增,删除或修改。
本论文来自于课题“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系统的建设研究”,课题编号:HBSW2013100。通过该论文阐述,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系统将凭借其方便快捷、节省资源和农户成本等优势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良好的交流交易平台,并且逐步成为未来农产品销售的主要途径。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由于我国在农业资源上的优势,我国一直努力倡导农业的发展。但是,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和营销方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的。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下,一种新的营销模式逐渐进入到大众的视野中。这种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产品销售的模式具有不受地域限制,宣传效果好,效率高等特点。将该营销模式与农产品的跨境销售结合起来,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和方式,为农户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销售的效率,降低销售成本。农户不仅可以在网络平台中进行产品前期的宣传和介绍,还能进行售前和售后的服务,实现产品营销的市场化和网络化。
电商也就是依靠网络营销手段实现商品的销售和流通,其中包括市场需求的调查阶段,客户个人需求的分析阶段,产品的定位,产品的销售等多个环节。企业可以根据前期的调查制定相应的销售任务和计划,并通过互联网来实现这些经营活动。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并不要求产品的销售过程必须完全在网络上完成,网络也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环节或媒介,为产品的销售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渠道。农户则可以在应用网络平台的同时,更好的学习相关的网络知识和操作技能,更好的掌握市场的动态变化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销售的计划和方案。
广西的农村地区生活条件和通信环境较为落后,农户的教育水平低,无法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导致农户无法及时的了解市场的动态信息,所掌握的市场资源十分的有限。一般农户主要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的渠道接收外界的信息,或者是凭借自己多年的种植经验选择种植的农产品类型和种植方法。但在市场条件和技术水平日新月异的今天,这种没有市场信息导向的生产经营模式已经不再符合市场发展的要求,在预测和分析的过程中都可能产生较大的偏差,从而导致农产品出现严重的滞销,给农户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防止这些情况的出现,农户必须拓展信息渠道,及时的了解市场需求。
广西地区的农产品交易手段仍主要以现货交易为主。这种一对一的交易模式效率很低,且成本较高,应当逐渐向着期货方式、远期合作模式转变。
农产品的电商跨境营销在广西地区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的市场管理制度仍未建立或完善,一些投机人员利用这一空当进行投机行为,极大的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企业而言,信誉是企业立足的根本,为此必须及时的完善信用保障体系,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广西的农户主要进行小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很少形成规模化的生产体系,无论是在农产品的选种、种植上都与标准化的管理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户必须从种植技术、产品选择、品牌化等方面进行提升,实现农产品包装、规格、质量的标准化,为产品的网络销售奠定良好的基础。
农产品的电商跨境销售是以网络为平台和媒介的,这就要求经营销售人员具备良好的网络操作技能,除此之外,销售人员还要懂得相关的营销、决策、谈判等方面的策略,掌握农产品的相关专业知识,确保农产品的网络营销能够正常有序的展开。而在我国的广西地区,这样的专业人员十分的缺乏,这也是制约农产品电商在广西地区发展和推广的主要因素。企业要想促进农产品电商产业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相关的销售人员则应当积极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知识水平和服务水平。
农产品在网络销售的模式下不再受到地域和空间的限制,销售的范围有所扩大,与此同时,对物流配送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以及不同的农产品类型应当采取不同的保鲜、防腐、防冻措施,并采取最为科学、高效的运输手段。但是从广西地区当前的运输水平和配送水平来看,距离这一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物流配送能力上的不足将会导致配送的效率低,增加产品运输的成本,甚至出现农产品在运输阶段受损的现象。
在传统的跨境交易下,农产品的交易需要经过生产者、消费者、产地、销售地、中间供货商等多个流通环节。这些流通环节都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并且流通的环节越多,市场的交易效率越低。
大多数农产品实际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但是由于经过了多个流通的环节,最终的销售成本就很高,但是对农户来说,最终获得的利润却仍然很低。在采用电商跨境销售的模式后,就能省略很多中间的流通环节,在降低了交易成本的同时还能显著提高农户的收入。
在农产品的跨境销售过程中,一旦某个环节的价格出现波动,就会对最终的销售价格产生极大的影响。农户为了稳定农产品销售的价格,往往要采取很多措施进行事后的补救。而采用电商销售的模式后,农户能够更好、更及时的掌握市场的动态变化信息,从而减少意外情况的出现,实现生产销售效益的最大化。
在跨境电商的销售模式下,农产品可以采用产品目录的方式将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到网络上,实现对产品的宣传以及企业形象的树立。消费者只需要通过网站的浏览就能掌握产品的信息,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并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由于网络的信息传播速度要远远大于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因此其宣传效果也要明显高于传统的宣传模式。
电子超市则为农户提供了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渠道。通过建立商务网站可以实现对农户产品的直接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这种销售模式能够极大的降低农产品的销售和宣传成本,因而在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上也能有所下降,消费者自身也能有所受益。
虚拟模式是通过论坛、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农产品相关信息的介绍。在这些平台中,消费者能够与店主就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的沟通和交流。店主可以针对不同消费者的问题给出详尽的讲解,尽最大的可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在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形成积极良好的互动,促进产品销售量的提升。社区销售是在社区的平台上,以社区居民为主要的销售对象的一种网络营销模式。一些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集体企业可以利用农户及农产品见的电商模式。对于一些个体经营的农户来说,则可以在农户、中间商、消费者之间建立电商模式。
在应用农产品的跨境电商模式时,应当制定相应的物流运输标准,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裸运、断链等现象。在冷链配套设施中,要重点提高卫星定位、温度遥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存储调节技术。在产品的销售链上应当选择优化供应链的模式,将系统中的各个部分更好的协调起来。此外,企业和农户应当积极学习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手段,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电商跨境销售的水平。
农产品的跨境销售对库存管理环节的质量要求很高。在进行农产品的库存时,应当保证及时、低能耗,并且确保其操作的高效性。从技术的层面上来看,农产品的运输基本要求时低温保存。良好的库存管理条件将有利于农产品的统一保存,实现产品的高效流通,降低产品的运输标准。在实践的过程中应当完善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库存管理模式和技术。
我国广西地区的农产品销售和市场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而电商的跨境农产品销售能够改变传统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缺陷。在农产品的电商跨境销售过程中应当根据电商销售的特点,合理的利用资源,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
[1]原征,张宝明.跨境农产品电商主流模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4(21):138-139.
[2]叶亚芝.关于建设农垦可追溯农产品电商平台的思考[J].中国农垦,2014(06):21-24.
[3]田丰.“贴着地跑”是“互联网 + 农业”成功的关键[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5(32):13-15.